為扶持建企做大做強,近日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聯合發文,就《調整部分建筑業企業資質承攬業務范圍的通知》公開征求意見。《通知》提到:
信用評級一等、項目管理班子人員達標且專業配套、能提供足額擔保的總承包企業,允許承接資質類別內上一等級的工程項目。
具有市政公用和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和港口與航道工程其中一項資質的一級及以上總承包企業,能夠提供足額擔保且項目負責人具有相應業績的,可以在市政公用和公路工程之間、水利水電和港口與航道工程之間,互跨專業承接同等級業務。
允許總承包企業承接總承包資質范圍內的所有專業承包工程;建設單位對施工總承包范圍內且不高于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的專業承包工程,不得另行發包,也不得強制要求總承包企業分包。
對具備相應資質的建筑業企業,參與政府主導的重大建設項目,不得設置初始業績門檻;但應要求項目負責人具備相應資格條件、具有同類別同等級(或以上)工程的有效業績,并將個人業績與企業業績同等對待。
對跨資質類別、等級承接工程項目,發生違法違規問題,或工程進度、質量安全、造價控制不能滿足承發包合同約定的,要及時責令整改、撤換,取消相關建筑業企業跨資質等級、類別承攬業務資格,并依法依規作出處理。
原文如下: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
為認真貫徹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建筑業改革發展的十六條意見》(魯政辦字﹝2019﹞53號),切實把有關政策規定落實落地,推動建筑業企業做大做強,現就調整部分建筑業企業資質承攬業務范圍作如下通知:
一、允許信用良好、具有專業技術能力、能夠提供足額擔保的總承包企業,承接資質類別內上一等級的工程項目
(一)信用要求
1.本年度或上一年度在本資質(專業)類別內企業信用評價等級為第一等次。
2.近3年承建的工程項目未發生過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事故。
3.未發生過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4.近3年無建筑市場不良信用信息。
(二)相關專業技術能力要求
1.企業能夠根據擬承接工程項目規模,配備人員資格、數量滿足要求且專業配套的項目管理班子。
2.近3年項目負責人具有擔任與擬承接工程等級規模一致(或以上)工程項目經理的有效業績。
(三)履約擔保要求
企業以銀行保函、保險保函、融資性擔保公司擔保、履約保證金等方式提供合同總價10%的履約擔保。
(四)其他要求
1.本項規定適用于具有通用技術標準、對性能沒有特殊要求的建設工程項目。
2.建設單位在發包工程業務時,對企業是否具備相應條件進行審查,并對審查結果負責。
二、對具有市政公用和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和港口與航道工程其中一項資質的一級及以上總承包企業,能夠提供足額擔保且項目負責人具有相應業績的,可以在市政公用和公路工程之間、水利水電和港口與航道工程之間,互跨專業承接同等級業務
(一)對施工單位的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公路、水利水電、港口與航道工程其中任意一項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具備與擬承包工程項目相適應的組織管理能力和專業技術力量。
2.能夠根據擬承包工程項目的性質、規模等,配備專業配套、人員數量滿足要求的項目管理班子,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
3.能夠以銀行保函、保險保函、融資性擔保公司擔保、履約保證金等方式提供合同總價10%的履約擔保,且本年度或上一年度在本資質(專業)類別內企業信用評價等級為第一等次。
4.對跨資質承包的工程項目,不得轉包、分包。
(二)對項目負責人的要求
1.具有相應專業的注冊建造師執業證書,且注冊在擬承包工程項目的施工企業,并與該企業建立正式勞動關系。
2.近3年具有擔任與擬承包工程項目同類別、同等級(或以上)工程施工項目經理的有效業績。
3.注冊執業期間無違法違規行為和不良信用信息,擔任施工項目經理的工程未發生過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事故。
4.不得在兩個及以上工程項目上同時任職,非受建設單位要求或不可抗力影響不得中途更換。
(三)對建設單位的要求
1.建設單位在發包市政公用、公路、水利水電、港口與航道工程時,不得排斥符合本條(一)(二)款條件的施工總承包單位參與競爭。
2.在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評標辦法等招標文書中,應給予上述跨專業承接同等級業務的單位與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同等待遇,不得設置歧視性條款、不得區別對待。
3.在選擇施工單位時,對企業業績和項目負責人業績按照同一標準考察、審核、評定,不得要求跨專業承接同等級業務的單位提交企業初始業績。
三、允許總承包企業承接總承包資質范圍內的所有專業承包工程
(一)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對總承包范圍內不高于總承包資質等級的專業承包工程自行施工,不再需要具備相應的專業承包工程資質,暫估價部分必須招標的工程除外。
(二)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未取得相應專業承包資質的,不得承接其他施工總承包企業依法分包的專業工程或者建設單位依法發包的專業工程。
(三)建設單位對施工總承包范圍內且不高于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的專業承包工程,不得另行發包,也不得強制要求總承包企業分包。
四、對具備相應資質的建筑業企業,參與政府主導的重大建設項目,不得設置初始業績門檻。
(一)“具備相應資質的建筑業企業”包括勘察設計、建筑施工、工程監理、造價咨詢等單位。
(二)“政府主導的重大建設項目”包括使用預算資金和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項目,“重大”的標準規模由各地根據實際自行確定。
(三)建設單位在發包政府主導的重大建設項目時,不得要求具備相應資質的企業提交企業初始業績,但應要求項目負責人具備相應資格條件、具有同類別同等級(或以上)工程的有效業績,并將個人業績與企業業績同等對待。
五、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服務
(一)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主管部門可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細則,進一步調整優化招標投標、開工許可、質量安全監督、竣工驗收及備案、市場主體信用評價等各環節的管理制度,確保有關政策規定落實落地。
(二)在招投標等承發包監管環節,要加強對發包(招標)公告、報名條件、招標文件等資料的審查,發現違反本通知規定的及時責令整改。對符合本通知要求承發包的工程項目,要及時予以辦理開工許可。
(三)要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對建筑業企業跨資質類別、等級以及初次承接的工程項目,強化監管和服務,加大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力度,督促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責任落實到位。
(三)對跨資質類別、等級承接工程項目,發生違法違規問題,或工程進度、質量安全、造價控制不能滿足承發包合同約定的,要及時責令整改、撤換,取消相關建筑業企業跨資質等級、類別承攬業務資格,并依法依規作出處理。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山東省交通運輸廳
山東省水利廳
2019年 月 日
2017年2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將“優化資質資格管理”作為首要事項,放在文件“深化建筑業簡政放權改革”的第一條,足見重視程度。
國辦在《意見》中明確提出:
對信用良好、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能力、能夠提供足額擔保的企業,在其資質類別內放寬承攬業務范圍限制。
隨后,山東、江蘇、河南、廣東相繼發文,積極推進。
山東
2017年9月,山東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貫徹國辦發〔2017〕19號文件促進建筑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特別提到要放寬承攬業務范圍,允許承接上一資質等級的工程。專業技術能力強、能提供足額擔保、信用良好的房建、市政企業,允許其承接資質類別內上一等級資質范圍的工程。
2019年3月25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建筑業改革發展的十六條意見》(魯政辦字﹝2019﹞53號),對允許部分建筑業企業跨類別、跨等級承攬業務作出了原則規定。
江蘇
2017年11月,江蘇省政府印發《江蘇省關于促進建筑業改革發展的意見》(蘇政發〔2017〕151號),提出對信譽良好、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能力、能夠提供足額擔保的企業,允許其在資質類別內承接高一等級資質相應的業務。
2018年10月,江蘇省住建廳印發《關于調整部分建筑業企業資質承包工程范圍的試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擬允許部分資質超范圍、跨級別、跨專業承接工程。
2019年1月,江蘇省住建廳印發《關于試行調整部分建筑業企業資質承包工程范圍的通知》。之后,省住建廳、省交通廳、省水利廳聯合發文,允許部分類別的施工總承包企業跨專業承接工程。
1、允許4個二級專業承包資質承接一級資質相應業務
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
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
環保工程專業承包
2、3類施工總承包資質企業,可承接其資質覆蓋范圍內的專業承包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覆蓋地基基礎工程、起重設備安裝工程、電子與智能化工程、消防設施工程、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建筑幕墻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的工程范圍;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覆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橋梁工程、隧道工程、環保工程、機場場道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的工程范圍;
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覆蓋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的工程范圍。
3、4類施工總包企業可跨專業承接工程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任意一項一級及以上施工總承包資質,可以跨專業承接其他三個類別同等級資質相應的工程。
河南
2017年12月,河南省住建廳印發《關于優化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2017〕226號):
1、擴大承包工程范圍:信用等級為AAA(最高)級且能夠提供足額擔保的企業,可在現有資質類別內承接高一等級資質相應的工程。
2、特、一級資質企業可直接申請二級資質:
已取得建筑、公路、市政公用、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礦山、冶金、石油化工、電力等專業中任意1項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和其中2項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企業,可直接申請上述其他專業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的除外)。
已取得施工總承包特、一級資質的全省重點培育建筑類企業,可直接申請增項其特、一級施工總承包資質涵蓋范圍內的相應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的除外);
已取得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的,可直接申請增項與其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相近的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的除外)。
廣東
2018年12月下旬,廣東省也下發通知,允許信用好的建企超資質承接工程項目。
對取得廣東省資質許可、誠信守法、三年內無發生過質量安全事故、三年內無不良行為記錄、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能力的信用良好企業,可擴大承包工程范圍。對于具有二級建筑、市政資質的企業,可將其承包工程范圍擴大至一級相對應總承包資質的承包工程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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